







转发《交通运输部关于做好防抗2012-2013年度寒潮大风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索引号: | ZDDBG193240 | 发文字号: | 陕交函[2012]724号 |
发布机构: | 公文时效: | 有效 | |
名称: | 转发《交通运输部关于做好防抗2012-2013年度寒潮大风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 ||
主题分类: | 陕交函文件 | 发布日期: | 2012-10-11 |
各设区市、杨凌示范区交通运输局,厅直各单位:
现将交通运输部《关于做好防抗2012-2013年度寒潮大风工作的通知》(交应急明电﹝2012﹞0935号)转发你们,并结合我省交通运输实际,提出以下要求,请各单位按照职责做好防抗寒潮大风工作。
一、各单位要进一步认真贯彻落实交通运输部9月18日安全工作会议、省厅近期安全工作及交通运输安全大排查大整治活动工作部署,高度重视防抗寒潮大风工作,加强领导,切实把此项工作作为重要任务来抓。要结合辖区、行业特点,把握工作重点,制定有针对性的防御措施,真正做到领导到位、责任到位、措施到位、人员到位。
二、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及行业管理机构要强化监管,进一步落实行业管理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查找现行管理上的不足之处,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把各项工作做细、做实。一是要加强与公安、气象、安监部门的协调联系,及时收集、发布气象、路况信息。要督促各单位特别是基层的完善应急预案,加强演练,提高对极端天气的预防、预警和应急处置能力。二是要落实公路安全保护措施,加强路政、养护巡查力度,对因恶劣天气可能影响道路安全、畅通的地段要通过电子情报板发布路况、天气信息,按照规范设置警示牌,提升司乘人员安全驾驶。同时加强公路沿线公路标志标牌和非公路标志标牌的管理,督促相关单位加强管理,防止不安全事故发生。三是要强化道路运输管理工作,加强长途客运车辆和危化品运输车辆的检查管,督促提醒运输企业和驾驶员在恶劣天气下的安全事项,保证道路运输安全。四是要加强船舶和船员管理,落实渡船及库区旅游船的安全管理制度,恶劣天响期间,加大巡航力度,加强对运输船舶的安全检查,发现船舶隐患,要责令限期整改,杜绝在大风、浓雾等恶劣天气下冒险航行,防止船舶翻沉事故。五是要督促施工企业、工程项目部立即继续深入开展施工起重机械和支架脚手架等坍塌事故专项整治工作,加固围挡板、棚架等易被风吹动的搭建物,妥善安置易受大风影响的室外物品,遮盖建筑物资,进一步加强建筑工地管理。
三、各单位要坚持24小时值班制度,全面掌握本单位安全状况,做好值班记录。对接到或发现的重大险情,应当按照规定及时上报和处理,确保处理及时、信息畅通。
陕西省交通运输厅